來源:大眾日報
年關將近,
過年期間能否燃放煙花爆竹
成為很多市民關註的問題。
12月19日,
記者從
東營、濱州
兩地的
市政府官網瞭解到,
目前2地已對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問題進行明確
在東營市政府官網,有市民於12月10日提問稱,下個月就過年瞭,可以放鞭炮嗎?
東營市公安局於12月14日回復稱,根據《東營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暫行辦法》,
全市禁燃禁放區域內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共有7天,分別是農歷臘月二十三、除夕至正月初五、正月十五。
截至目前,我們沒有接到禁燃禁放的相關通知。
根據濱州市政府官網發佈的《濱州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》(下稱《辦法》)簡明問答,《辦法》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和傳統習俗的需求,設置瞭兩種情況:
一種是在部分重點區域全面禁止燃放,
包括文物單位、交通樞紐、人員密集場所、醫療、教育、養老、公共文化、機關辦公區等區域和易燃易爆、防火重點單位等等,這些區域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。
另一種是在濱州市主城區(東、西、南、北外環路以內),縣(市、區)城區建成區限制燃放,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、正月十五可以燃放,其他時段不得燃放。
《辦法》要求,燃放時應當以保障安全為原則。不得向煙花爆竹零售點、行人、車輛、建築物、構築物、建築工地、樹木、河道、公共綠地、窨井等投擲煙花爆竹;不得從建築物、構築物向外拋擲燃放煙花爆竹;不得在車輛、船舶等交通工具上燃放煙花爆竹;不得妨礙行人、車輛安全通行;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。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燃放煙花爆竹的,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陪同。
來源:大眾網·海報新聞